本報訊 見習記者付強報道:流動攤點上買了部假手機,對方開具的還是餐飲服務業發票,江西農業大學的王同學竟全然不知。對此,消協人士稱,學生消費維權知識匱乏亟待加強。
王同學告訴記者,5月5日上午,他在南昌市中山路口的地攤上,花1700元購買了一部三星GT-I9300手機。當時,對方還提供了“購機發票”,上面還清楚地寫著七天內包退換。“回到學校后,我發現手機很多功能都不能使用,后通過查詢序列號發現是一部‘山寨’手機。”得知自己上當受騙后,王同學先后多次到當初購機的地點守候,但始終沒有等到“攤主”。
無奈之下,他來到消協部門投訴。在這張“發票”上,記者注意到,所謂的購機發票竟是一張餐飲服務業發票。對此,南昌市東湖區消協姚秘書長表示,不法攤販正是抓住部分學生涉世未深,甚至貪圖便宜的心理,設計了這樣的騙局。“從這類投訴可以看出,學生消費維權知識匱乏亟待加強。”姚秘書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