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繼妍)5月22日,記者從省工信委獲悉,我省將首次認定省級清潔生產示范企業,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可在5月31日前申報。
按照剛剛出臺的《江西省省級清潔生產示范企業認定試行辦法》,省級清潔生產示范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納稅100萬元以上;開展了清潔生產審核,通過了評估或驗收并取得明顯成效,清潔生產已納入企業日常管理;企業使用清潔能源及原材料,能耗、物耗指標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單位產品水耗、水重復利用率、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省工信委將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省工信委將在專項資金申報等方面,對省級清潔生產示范企業予以優先支持。清潔生產示范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進行一次復核,不合格的企業,視情節給予批評、警告、取消稱號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