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志強報道:宜春人龍成武和朋友合伙承攬了一家酒店的噴漿工程,誰料一萬多元工程欠款卻被項目部材料采購員姜武林從項目經理手中領走。“姜武林說我的合伙人借了他1萬元發工人工資,但卻無法提供借款證明。”誰知合伙人遭遇意外車禍死亡,使得借款一說陷入死無對證的局面。
萬元工程款被人領走
去年,龍成武與朋友合伙承攬了南昌市長泰大酒店的噴漿施工。龍先生稱,因該工程項目投資方違規,有關部門于去年5月27日責令停止施工。
“工程停工后,我就催促施工方給結算工程款。”龍成武說,至今,與其合伙的朋友分兩次共領取了2.3萬元工程款,“但目前仍有1萬多元還在拖欠著。項目部稱,龍成武的合伙人曾向姜武林借款,這其中1萬元得扣下來。但龍成武稱,合伙人曾專程趕到南昌與相關責任方對質,稱未向姜武林借款。
“當時,姜武林沒有借款依據,也沒有人證明我的合伙人向他借過錢。”龍成武稱,姜武林一直單方堅稱借款系兩方達成的口頭協議。
此事一直拖著未解決,不料今年2月,龍成武的合伙人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今年4月,工程項目部材料采購員姜武林未經我同意,從工程款中領走了1萬元,說是用來抵消我的合伙人向他借的1萬元。”龍成武說。
無法說清借款時間
9日上午,記者陪同龍成武來到位于南昌市長春村內的長泰大酒店施工工地。據項目部徐經理介紹,龍成武的合伙人去年曾向他提出借1萬元,稱用于支付工人工資,“我就建議材料采購員姜武林從材料款中挪借給他”。
對此說法,姜武林表示認同。姜武林補充解釋,當時龍成武的合伙人稱過兩日就還款,因此沒有寫借條,但沒想到一直拖著沒還,因擔心對方不還錢,他事先叮囑徐經理代發工程款時扣留1萬元抵消借款。
當記者追問借款時間時,姜武林卻連大概的借款月份也無法明確,他表示“不記得了”;徐經理也無法說出發生借款的大致時間。
律師:未經當事人同意債務不能抵消
江西艾民律師事務所律師肖亮斌表示,工程項目部與龍成武及其死者之間,死者與姜武林之間,系兩個獨立的法律關系,前者是承攬關系,而后者是民間借貸。未經當事人同意,債權債務不能隨意抵消。再者,姜武林不能提供有效借據,這種民間借貸關系在法律上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