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賈飛、記者萬麗強報道:“通過德邦物流托運貨物結果損壞了,雖然對貨物保價了1萬元,但對方只同意賠償2000元。”28日,劉先生向本報反映此事。
劉先生稱,4月15日,他將一臺價值1萬余元的散熱設備通過德邦物流小藍營業部托運到湖南株洲,并保了價,最終貨物還是受損了。貨運公司只同意賠償2000元。對此,劉先生表示無法接受。
德邦物流小藍營業部一名工作人員稱,劉先生委托他們托運的散熱設備確實在運輸過程中受損了,他們公司同意賠償2000元,如劉先生不接受,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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