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萍鄉訊 黃志毅 記者黃基連報道:在美容會所辦理卵巢保養護理卡后發現自己懷孕,因孕期不能進行該項護理,萍鄉市民劉小姐要求退款時,卻遭到位于萍鄉市躍進路柔婷美容會所的拒絕。
4月3日,家住萍鄉市區北橋的劉小姐來到位于市區躍進路的柔婷美容會所花了3000元辦理了一張卵巢保養護理卡。同時,口頭約定,如果懷孕則可全額退款。
劉小姐在會所消費了兩次后,發現自己懷孕了。5月,由于懷孕,從安全考慮,劉小姐的家人不同意她再去美容會所做卵巢保養護理。在丈夫的陪同下,劉小姐來到美容會所要求退款。
柔婷美容會所的老板以產品和服務不存在質量問題,提出可以產后再來做保養,不同意退款。
無奈之下,劉小姐來到萍鄉市工商局西門分局,請求幫助。
該局負責辦理此案的工作人員也感到為難,口頭約定又沒有證據,美容會所不承認,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又夠不上哪一條,同時《婦女權益保障法》也沒有明確的條文可以實施,但是婦女懷孕了,從道理上來講是應該可以辦理退款的。為此,工商執法人員先后12次到該美容會所,找老板協商,最終,該老板同意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