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到南昌浦發銀行辦房貸按揭,卻被捆綁買理財產品
2019-09-17 08:59
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是很多數家庭買房時必經的一個步驟。可南昌的余女士,卻在按揭貸款這個環節卡了殼。
按照她的說法,銀行要求她必須捆綁辦理其他業務,如果不辦,就不給發放購房的貸款。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前些天,余女士在南昌市西湖萬達邊上的綠滋肴潮陽里樓盤,買了一套公寓。置業顧問告訴她,如果要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得去他們有合作的浦發銀行。
可沒想到,首付都交了,浦發銀行的工作人員又提出了新要求。
余女士:“ 要求我們存1萬塊錢進去買他們指定的理財產品,這個理財產品買了要一個月之后才能交易,沒到一個月還不能交易。”
余女士說,交了公寓的首付之后,她的資金就已經有些緊張。沒想到,在浦發銀行辦貸款這兒,還得再拿出一萬塊錢周轉一個月,這讓她有些接受不了。
記者聯系上了綠滋肴潮陽里樓盤當時接待余女士的置業顧問李先生。他表示,公司對于按揭貸款的銀行有幾個備選項,不過,每家銀行都有自己的要求。
辦理按揭貸款,還得在指定的證券公司辦理開戶,浦發銀行的做法,讓余女士質疑有捆綁搭售的嫌疑。為了核實她所說的情況,記者和余女士一塊來到了這家位于南昌市紅谷灘麗景路的浦發銀行紅谷支行。
之前接待余女士的銀行工作人員羅先生表示,在他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確實有辦理證券開戶、并購買1萬塊錢理財的要求。不過他也表示,如果購房者實在不愿意捆綁辦理開戶,之前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比例,就要增加:從原來的上浮30%,變成上浮40%。
5年期以上的貸款基準利率是4.9%。如果上浮30%,實際貸款利率就是6.37%;如果上浮40%,實際貸款利率就是6.86%,對于余女士買的這套公寓來說,后者比前者要多付幾千塊錢的利息。
浦發銀行南昌紅谷支行的這位羅先生暗示,之所以有利率上浮比例的不同,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完成銀行下發的證券開戶任務。
銀行工作人員口頭承諾,要求余女士購買的指定理財產品,不會虧錢。不過,這一點不會記錄在貸款合同當中。
辦理貸款還要搭售證券開戶和購買理財這類的金融產品,這是銀行工作人員個人的行為,還是浦發銀行的要求呢?記者撥打了浦發銀行95528的客服電話。
浦發銀行95528客服:“網點有一些類似于金融領域的指標需要完成,去幫助他們完成一些業務,是這樣一個情況,我們公司沒有這種規定。”
根據國家對銀行業信貸業務的“七不準”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記者從法律界人士那里了解到,銀行工作人員的做法涉嫌違規。